前言早前因心肌梗塞於家中猝逝的「台灣賭神」戴子郎,其一生可謂頗為傳奇。原名黃義樹的戴子郎,畢業於台大經濟系,當職業賭徒多年,專長為玩21點。他在90年代曾投資股票失利,背上5千多萬(新台幣.下同)債務,而為了還債才開始接觸賭博,這舉動可說是非常膽搏膽。他當時花了10美元買下《Beat the Dealer》(1966年出版)這本書,學習計算贏啤牌的「期望值」(expected value)來取勝,結果在短短3年內就還清所有債務。有「台灣賭神」之稱的戴子郎,每年以十萬美元作本,幾乎每月都要去拉斯韋加斯「豪賭」一周,且只玩一種遊戲—21點。 現在就來看看「賭神」的玩法吧!一、絕對不臨時追加賭資每晚下賭場,按事先的計劃攜帶賭資,或二萬,或三、五萬,絕對不臨時追加每晚下賭場,按事先的計劃攜帶賭資,或二萬,或三、五萬,絕對不臨時追加二、1,三盤為一組。以所帶資金為二萬元為例,第一盤押200元,若負,第二盤再押200元,再負,第三盤仍為200元,還負,則以相同方法開始第二組若首盤勝,第二盤將所贏二百元一並押出(共四百元),再勝,將八百元再押,仍勝,則第一組結束。重新以二百元開始第二組。總之,無論哪一盤勝出,均將所贏籌碼壓至下一盤,直至本組結束。「賭神」解釋:絕大多數玩家的心理都是「輸得起贏不起」,也就是說,首盤輸二百元,第二盤壓四百,再輸,壓六百(或八百)。總希望一次翻盤,撈回所有損失,而毫無風險控制意識。相反,首盤若贏二百,則次局將本收回,仍壓二百,再贏,再二百,總想保住勝利果實。可見,輸時賭注是放大的,而贏時是相等的—典型的「輸得起贏不起」。這樣做的結果,大多是小贏後不肯收手,輸光後一走了之,並留下一句「不過是玩玩」做心理安慰。因此,若想贏,先要控制風險,做到「贏得起輸不起」,勝券已一半在手。 字串7三、12點以上(含12點)絕不補牌「賭神」解釋:小於或等於16點必須補牌的規則對莊家非常不利,補出從6-K的「爆牌」機會太大了。拿12點不補,更多的時候莊家已經「爆」在你前面。既然12點可勝,與21點勝出有何區別?多數人之所以拿到15點還要補牌,因貪心不足,結果「爆」在莊家前面。四,10、J、Q、K、A任意二張組合絕不分拆,但二張A則堅決拆開。「賭神」解釋:20點幾乎肯定勝出,何必將「到手的鴨子」拆成二副去尋貪心?二張A或等於2點,或等於22點,所以必須拆開。)五、休息時間無論時間長短,勝負額達到計劃資金的50%時一定休息。若始終達不到此限, 則依限定時間強行下場。 以下節錄了戴子郎的著作《擊敗莊家》中所描述的「博弈十誡」與「下注十要」給大家參考,看看你又能否有所領悟成為「香港賭神」:「博弈十誡」:1. 量力而賭賭既然是一種娛樂,「娛樂費」自然要適度,雖然這種娛樂費不一定會花掉,但如果輸了,也不要傷了元氣。拿老本或借來的錢去賭,容易心虛氣餒,要想贏錢,比登天還難!2. 合法的賭現在出國很方便,東亞、東南亞地區合法的賭場既多且近,出千的可能性很低。要賭就到合法的地方賭,否則心理壓力大不說,還很容易被騙。3. 累、急、憂、生病時不賭在累、急、憂、生病時會降低判斷力。根據賭馬的統計,最後幾場時賭獨贏的比率會提高,因為很多人輸急了,想要一下撈回來,偏偏獨贏的機率最低,對賭客最不利。4. 不懂的不賭有些新手以為只要跟著老鳥就可以了,連規則都不懂就下場,問題是老鳥不一定會賭,有三十年經驗可能只表示他已經錯了三十年,因此「不懂」就要堅持「不賭」。5. 氣氛不對不賭當你碰上很惡劣的荷官,態度差或一直催促下注,你大可不玩,也不要被他催得失去了冷靜的理智,而起了鬥氣之心,那只是跟錢過不去。6. 勝算太低的不賭同一個賭戲中,有些賭法是賭場設的陷阱,願者上鉤!例如百家樂下莊輸率1.184%,下閒輸率1.36%,下和的輸率卻高達13.6%。而除了要選賭戲外,也要懂得選賭場,同一個人,在不同的賭場因規則上的差異,也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。7. 醉時不賭賭場雖然提供「免費」的菸酒,但那絕非真的「免費」。8. 下午不賭 (精神不佳不賭)根據研究,大部分的人下午精神較差,不妨做為休息時間。但也不能一概而論,主要是應合乎個人的「生活時鐘」,在精神狀態最佳的時段去賭。9. 輸時不怨願賭服輸。看完電影,會有人想去把錢要回來嗎?10. 堅守「下注十要」好的資金管理,不保證會贏,但輸家多半沒有好的資金管理。「下注十要」:1. 堅守底線預定輸多少,輸到了底線就該停止!和玩股票一樣,要有停損的觀念。2. 分配賭本拿薪水的人會把錢平均的用,到了賭場卻會衝動的一下子輸光。因此,如果預定要玩三天,每天兩段,那麼把賭本分成六份,在這六段時間裡,總有運好運壞的時候,運壞時要輸得有節制,運好時不妨多贏些。3. 嚴守分配,節制輸贏筆者發現自己常在第一晚輸錢而第二晚扳回。如果在第一晚輸時沒有節制,第二晚可能沒有翻本的機會,有時一開始輸了就想翻本,結果往往更糟。因此如把第一段的錢輸了,不應賭氣,應反過來冷靜想想:全部輸光了以後,剩下的時間更難受。4. 最多賭賭本的3%一般而言,賭客很難連輸三十回;另一方面,賭太小贏不到較多的錢。因此設定一個賭的上限,使賭戲得以合理的延伸是必需的。5. 贏時加碼有一種下注叫「累加法」,輸時加倍以求最終贏回;反之,很多人贏錢後想保住戰績,會縮小賭注。其實,真正成功的賭徒都懂得贏時加碼的方法,因為如果連連在贏,至少顯示賭場沒有搞鬼;反之,如果輸時加碼,碰上賭場做手腳的話,結果會很悽慘!6. 鎖住部分贏利要有停損的觀念,而且停損點要逐漸提高。有些賭場老千早把贏利的一部分立刻匯回。7. 連輸時不加碼道理同連贏時加碼,且連輸時容易上火,愈打愈大、愈輸愈多。8. 連輸六、七次換桌,連輸兩手換場子同上理,賭場若太會贏,也許有鬼,就算沒有動手腳也不妨迴避它。爭財不爭氣,不論賭博或做生意都是如此。9. 賭兩種以上失之東隅,收之桑榆,不要執著於一種賭戲,或許結果會更好!且分散賭戲也有分散風險的效果。10. 堅守「博弈十誡」結語主要靠上述幾條看似簡單的招數,十餘年來,「賭王」幾乎每年都會贏回十幾萬(有時甚至幾十萬)美元,並於1996年獲得拉斯維加斯實戰「亞軍」的稱號。為鼓勵其光臨,賭城常年為其免費保留一套「總統套房」。「賭神」說,賭場中人,或為「暴利」,或為「遊玩」,或為「碰運氣」,都有一種遊戲心理,而我是來工作的。此話令人汗顏,卻也言之成理。「賭神」說得好:進入賭場的人,大都有過贏錢的經歷,之所以多數人賠錢,皆因不懂得何時收手。一次,「賭神」攜十萬美元下場,沒想到「鴻運當頭」,短短的30分鐘里竟贏了5萬元。於是,「賭王」按紀律收手,回房間洗澡、看電視,去大廳聊天、喝咖啡。